产品列表PRODUCTS LIST
电缆在井下敷设需要什么条件
井下敷设电缆,核心要满足“选型合规、敷设位置安全、固定方式可靠、连接接头规范、标识与维护到位"几个条件。下面以煤矿井下常用要求为主,非煤矿山可参照执行,但应以矿山类型和现行安全规程为准。
1. 电缆选型条件
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。井下电力电缆一般应采用铜芯电缆,严禁采用铝芯电缆。主线芯截面应满足负荷电流、电压降、短路保护和保护接地要求。立井井筒或倾角≥45°井巷宜用粗钢丝铠装电缆;水平巷道或倾角<45°井巷宜用钢带或细钢丝铠装电缆。非固定敷设、移动设备供电应选用矿用橡套软电缆。
2. 敷设位置条件
总回风巷、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力电缆。溜放煤、矸石、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。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确需敷设时,应有保护措施并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。电缆不应悬挂在管道上,不得遭受淋水,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。
3. 固定与悬挂条件
水平巷道或倾角<30°井巷:宜用吊钩悬挂。立井井筒或倾角≥30°井巷:宜用夹子、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固定,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损伤电缆。水平或倾斜巷道内一般不超过3m,立井井筒内一般不超过6m。悬挂电缆应有适当弛度,坠落时不落在轨道、输送机或运输通道上。沿钻孔敷设时,电缆应绑紧在钢丝绳上,钻孔应加装套管。
4. 间距与防护条件
电缆与压风管、供水管同侧敷设时,应在管子上方,净距不小于0.3m。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,电缆严禁与其同侧悬挂;确需同侧或交叉时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审批。电力电缆与通信、信号电缆宜分挂两侧,井筒内间距不小于0.3m,巷道内通信/信号电缆应在电力电缆上方且不小于0.1m。高、低压电力电缆同侧敷设时,间距应大于0.1m;高压之间、低压之间不小于50mm。
5. 接头、穿墙与连接条件
立井井筒内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;确需接头时应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。电缆穿墙应加套管,并用不燃性材料严密封堵。不同型电缆严禁直接连接,应通过合格接线盒、连接器或母线盒连接。橡套电缆修补应使用阻燃材料热补或同等效能冷补,地面修补后应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下井。
6. 标识、接地与维护条件
电缆沿线、拐弯、分支点、接线盒两端、穿墙两侧应设置标志牌,注明编号、用途、电压和截面。电缆金属铠装层、屏蔽层及金属附件应可靠接地,保护接地导体截面应满足要求。敷设前应核对路径、负荷、环境条件和电缆规格;敷设后应检查绝缘、固定、间距、标识和接地情况。